宁陕县2021年度建设用地报批泥土传染情况调查项目通过评审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
凭据《陕西省天然资源厅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报批建设用地审查泥土环境质量要求的通知》(陕天然资发〔2022〕3号)文件要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过程中涉及用处调换为住宅、公共治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发展泥土传染情况调查工作”。受宁陕县天然资源局委托,我公司通过资料网络与分析、现场踏勘、航拍,人员访谈等方式,实现了宁陕县2021年批次报地泥土传染情况调查。5月12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泥土传染情况调查评审会,我公司承担的宁陕县2021年度建设用地报批4个地块泥土传染情况调查汇报通过了评审论证。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安康市天然资源局、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宁陕县天然资源局、评审专家及我公司项目组成员参与了这次会议。
会上,我公司技术人员从调查凭据、调查法式及内容、了局与分析、调查结论与建议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具体汇报。与会专家当真审查了汇报内容及有关资料,经会商与现场质询,以为汇报假造凭据充分,调查具体,调查了局然实靠得住,一致赞成通过评审。下一步,技术人员将凭据专家定见,尽快实现汇报批改工作,为宁陕县天然资源局规划及保险地块的安全利用提供科学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