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山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颁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河山资厅发〔2013〕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山资源主管部门,解放军地皮治理局,新疆出产建设兵团河山资源局: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行为,部造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规范》”),现予颁布。请转发至辖区内各级河山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地皮估价中介机构,结合本地现实遵循执行。同时,为进一步美满国有地皮出让底价确定法式,加强出让地价评估治理,推进地皮市场安稳重康运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健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价法式,地价需经专业评估,底价应由集体决策。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视注县河山资源主管部门该当组织对拟出让宗地的地价进行评估,为确定出让底价提供参考凭据。委托给地皮估价中介机构的,应选取公开方式。因扭转地皮使用前提、产生地皮增值等情况,必要补缴地价款的,视注县河山资源主管部门在确定补缴金额之前,也应依照上述要求组织评估。
二、出让地皮估价汇报应由地皮估价师实现,并且切合《城镇地皮估价规程》和《规范》。视注县河山资源主管部门不应过问评估活动,由被委托方客观、独立、公正地出具地皮估价汇报。
三、出让地皮估价汇报,一律依照《关于尝试电子化登记美满地皮估价汇报登记造度的通知》(河山资厅发〔2012〕35号)要求,由汇报出具方推广电子登记法式,获得电子登记号。汇报出具方无法登录“地皮估价汇报登记系统”的,视注县河山资源主管部门应将单元名称、单元性质、地皮估价师姓名和资格证书号等情况,经省级河山资源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后,报部地皮利用治理司,按划定登录。
四、视注县河山资源主管部门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以地皮估价汇报的估价了局为沉要参考凭据,并两全思考产业政策、地皮供给政策和地皮市场运行情况,集体决策确定地皮出让底价。从地皮出让收入或地皮出让收益入彀提的各类专项资金,不得计入出让底价。对估价了局的选取情况及其理由,应纳入集体决策的纪录文件,存档备查。
起拍(始)价该当凭据本地地皮市场的现实情况合理确定,能够高于、低于或蹬宗出让底价,但成交价不能低于底价。
五、省级河山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领导力度,定期组织地皮估价行业协会或专家,对已登记的地皮估价汇报进行随机抽查和评议,并向社会颁布抽查评议了局。
六、出让方对估价了局有异议的,可申请省级地皮估价师协会或中河山地估价师协会进行技术审裁,也能够另行组织评估。
七、部将凭据各地现实和地皮市场运行情况,当令订正《规范》,各省级河山资源主管部门可造订本地执行细则。
本文件的有效期为五年。
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略)